法律问答

我六十一岁了,在公司工作了十八年,想自动辞职,向公司要钱吗?公司没有购买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2023-02-06 04:3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自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过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当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这十年中,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则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仍然会有工龄工资,但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其权益的;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