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2023-02-06 04:3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意思是罪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5年;如果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5年。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什么意思
    1、就是指罪犯了被判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缓刑期是5年,如果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是什么意思
    1、缓刑就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法院认定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2、缓刑由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表现来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刑罚就不再执行;
    3、以“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为例:两年是需要执行的刑罚,三年是考验期。罪犯在三年内没有新罪漏罪、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话,就不用服刑了但如果三年考验期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不符合缓刑期间相关规定则立即收监,执行两年的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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