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国有银行工作三年,去年意外流产后单位发放了一笔生育津贴七千元,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申请,当时我也请假在家休息单位人都知道我流产。今年我又意外流产了,昨天做的人流手术,今天交的辞职报告,我们单位辞职流程要走一个月,我现在不想让单位知道我流产了,我明天出院正常用医保卡结算,我就是想问一下生育津贴是自己申请吗?我现在也不想要这个生育津贴,我不申请,单位会收到我人流手术的信息自动发放吗?

社会保险
2023-02-06 05:1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是人工流产的,有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申报生育津贴的办法: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可以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或流产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来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 生育津贴大概一至三个月左右能下来。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携带职工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或者流产证明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的手续。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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