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农村七十岁老人去世,社保有补贴吗

2023-02-06 05: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老人死后有丧葬补贴。丧葬费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区规定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与生前身份及收入无关;由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丧葬费可能也有差异,是由死者直系亲属领取。
    农村老人过世之后,国家丧葬补贴是800元。
    农村丧葬补贴,也叫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共分为以下2种情况:
    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而过世的人员,会退回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国家相对应给予的财政补贴,无相应的丧葬补贴。
    对过世的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退回未领完的保险金,并且给予800元丧葬补贴。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 农村老人死后有丧葬补贴。丧葬费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区规定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与生前身份及收入无关;由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丧葬费可能也有差异,是由死者直系亲属领取。
    农村老人过世之后,国家丧葬补贴是800元。
    农村丧葬补贴,也叫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共分为以下2种情况:
    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而过世的人员,会退回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国家相对应给予的财政补贴,无相应的丧葬补贴。
    对过世的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退回未领完的保险金,并且给予800元丧葬补贴。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 农村老人死后有丧葬补贴。丧葬费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区规定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与生前身份及收入无关;由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丧葬费可能也有差异,是由死者直系亲属领取。
    农村老人过世之后,国家丧葬补贴是800元。
    农村丧葬补贴,也叫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共分为以下2种情况:
    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而过世的人员,会退回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国家相对应给予的财政补贴,无相应的丧葬补贴。
    对过世的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退回未领完的保险金,并且给予800元丧葬补贴。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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