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关系女方不原,女方要不要培养男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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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关系是你情我愿的,并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当已婚男人的情人,还有破坏别人
婚姻家庭之嫌,会受道德上的谴责。到法庭上去索要赔偿金是不行的,如果双方协商,对方还有可能会适当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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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情人要分手费,情人不给的情况下,当事人是没有办法通过法律主张权利的,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恋爱关系分手需要支付分手费,所以分手无权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在我国只有夫妻关系离婚时,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才需要支付离婚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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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