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企业,又称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非法人企业主要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账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
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