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原告所在地

2023-02-06 09: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起诉地点应这样确定:一般情况下,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应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这样确定的:首先,原告一般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次,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成为原告。
    另外,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原告。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行政诉讼的地点即为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地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