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要求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2-06 11: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要回。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具体程序是:
    一、收集好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
    二、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
    三、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四、法院开庭审理,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判。
  • 法律分析: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要回。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具体程序是:
    一、收集好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
    二、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
    三、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四、法院开庭审理,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