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分公司负责人,总公司被吊销并解散,分公司怎么注销?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2-06 14: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注销的,分公司也需注销。由于分公司是附属于总公司的,所以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后,分公司就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总公司注销对分公司的处理办法:分公司也应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手续。由于分公司是附属于总公司的,所以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注销后,分公司就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公司被吊销了的,公司需要先组成清算组,清算其财产,然后以公司的清算财产清偿各项债务,再制作清算报告,最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公司的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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