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准备买套二手房,该房子没有房产证,是一个大本在开发商手里,请问该怎么办手续

2019-05-03 20:2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发现购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 一、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收到法律保护需要看涉案的房产是否允许转让,通常来讲,没有产权或不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转让是收到一定限制的,很有可能你们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 第
    二、收据只要有房主的签字和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
    三、如果你家不想要房子,可主张合同无效,双方互付返还义务就可以了,即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衣服款项。 第
    四、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不会认可房子转到你家名下。 详细事宜可与我电话沟通
  • 购房后原来业主违约可以按照房屋认购协议约定条款处理,先沟通,不行的话只能起诉。
    目前原业主已经可以办理产证,具备履行双方买卖协议的条件,拒不履行合约,属于违约行为,可以先通过社区或者中间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法进行,只能拿上双方认购协议以及付款凭证到法院起诉,司法程序解决。
  • 依照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