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公司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变更名称的。但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等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第十七条
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一)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三)被撤销设立登记或者被撤销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