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协议纠纷怎么收费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2-06 17: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里仅以广东省为例。因为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广东省司法行政部门在2006年对民事案件收费作了如下规定: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合同标的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合同标的在5万-10万(含10万元):按合同标的8%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10万-50万(含50万元):按合同标的5%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50万-100万(含100万元):按合同标的4%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100万-500万(含500万元):按合同标的3%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按合同标的2%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按合同标的1%再加上基础费用;合同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按合同标的0.5%再加上基础费用;另外,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更为具体的收费,也可以和代理律师进行协商。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 民事合同诉讼费一般是立案的时候由原告先垫付,按照起诉状中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收取。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等。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一、民事合同诉讼,是按诉讼金额收费,金额越大,诉讼费用就越多。  
    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