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赠与财产的问题,如果房屋已经公证,受赠人已经转让,如果受赠人的子女知道,起诉我是有效还是无效?

遗产继承
2023-02-06 17: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当事人就赠与财产达成协议的,赠与合同生效。比如赠与房产须办过户手续才有效,房产属于不动产,办理赠与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进行转让;否则,属于无效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对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提起诉讼的情形: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而提起的诉讼;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而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的诉讼;或者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诉讼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