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有付款人,付款人就是银行。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两个月,过期后,不能付款。银行本票若遗失,可以凭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四条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第七十五条
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第七十六条
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第七十七条
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