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查询网逃人员

2023-02-06 18:1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辨别。公安机关会将已采集的在逃人员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输入"数据库",形成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缉捕在逃人员的共享信息。
    法律依据:
    《关于管理维护"全国在逃人员数据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录入、删除、修改、撤销在逃人员数据的含义
    录入(简称"上网"或"增加"):将已采集的在逃人员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输入"数据库",形成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缉捕在逃人员的共享信息。录入"数据库"中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各级公安机关侦查、办案部门已经对被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在缉捕时犯罪嫌疑人已潜逃;

    2、羁押场所内正在服刑、实行劳动教养的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和正在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从羁押监管场所脱逃;

    3、在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案件中,对已被确定涉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在逃的,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先上网。
  •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网上追逃的人员范围是: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人员;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逃离居住地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