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15日在与中介公司签合同签了三个月的合同,4.22晚十点通知让我搬离,但是给我找其他的住处,只是我不同意这一举措,中介拒付违约金,请问对方是否违约,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2-06 18:26: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违约诉讼是需要去合同中约定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可以去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违约可以去合同约定的法院起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