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工人早上起来不在上班时间在厂里面的住处门口出去倒水自己不小心摔倒骨折,这样算不算工伤,我们厂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工伤索赔
2023-02-07 00: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工厂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为工作原因摔倒的话,那么属于工伤。那么用人单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在三十天内申请工伤认定保证员工的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是否工伤,必须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认定。
    用工单位可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内、职工可于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
    他这三点均不属于,所以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即使认定上工伤,各项待遇和标准均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也不是个人想要就必须支付的。
  • 是否工伤,必须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认定。
    用工单位可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内、职工可于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
    他这三点均不属于,所以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即使认定上工伤,各项待遇和标准均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也不是个人想要就必须支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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