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问一下一个小偷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发现盗窃对象是警察而停止犯罪行为,这属于犯罪预备还是中止还是未遂

刑事辩护
2023-02-07 03:2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窃罪是存在犯罪中止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放弃实施盗窃既遂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盗窃的行为;
    3、必须发生在盗窃的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过程之外;
    4、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盗窃行为或有效地避免了侵害他人公私财产占有权益的危害结果。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实施盗窃的行为时,被警察抓现行是不是属于未遂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如果已经实际控制了财物的,可以认定为盗窃既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盗窃之前,其意图盗窃被发现构成盗窃罪未遂。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犯罪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相对于犯罪既遂本身的危害是较低的,所以对于盗窃罪的犯罪未遂案件,只有在特殊情况才给予刑事处罚,即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其他情况是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