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突然因病去世了,有妻子和女儿,我弟弟的遗产是由弟媳,女儿,和我的父母平均分配吗?

遗产继承
2023-02-07 03:2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定继承遗产的要满足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比例是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也可以由继承人协商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进行个人财产的分配,而且子女是在父母去世前死亡的,那么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父母立有遗嘱的,那么按照遗嘱进行财产分配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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