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我的父亲今年7月因工伤死亡,现工厂态度恶劣,除工伤保险赔偿外拒绝提供一切赔偿,请问通过法律途径是否可以维护我的利益
-
在工厂受伤索赔的需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
行政诉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
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
劳动仲裁或诉讼。
-
工伤工厂不管,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又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申请
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