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3-02-07 08:5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当事人就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的条件包括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