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予批捕是否还会提起审查起诉

刑事辩护
2023-02-07 09: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予批捕是指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所提交案件证据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的,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批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不予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不批捕案件可能还会起诉,检察院不予批捕后,依然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并不意味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