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了七年,拿着无期限合同,公司要解除劳动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7 09:5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劳动合同是终身的能取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终身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协商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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