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损害赔偿一年后提出可以吗?

离婚赔偿
2023-02-07 10: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且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协议离婚后提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协议离婚后的离婚损害赔偿由婚姻过错方向无过错方赔偿,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