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没有血缘关系的户口可以迁到一起么

2023-02-07 12:4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血缘关系的户口可以迁到一起,其可以选择挂靠在他人户口名下或者迁移户口至集体户口中,或者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等情形,都可以使得没有血缘关系的户口迁到一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没有血缘关系的户口一般是不可以迁到一起。每个地区的户口投靠政策不一样,但一般来讲,非直系亲属户口如果没有婚姻关系是办理无法迁入的。通常讲,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才可以办理户口投靠: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直系亲属;投靠人有房产的,可以迁入户口;结婚后夫妻投靠。
    以上条件满足任意一条都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由当事人自行申请迁移。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