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文本怎么 写?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2-07 13: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需要夫妻双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公证处: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2、子女户籍证明;
    3、起草离婚协议书;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和意思。
    2、审查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协议:
    (1)询问离婚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做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对探视权的约定。双方当事人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字。离婚协议经过上述程序后,公证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在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带上双方身份证件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处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进行审查合格后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要写明以下内容:
    1、先列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出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协议离婚
    3、财产的具体情况;
    4、财产如何分割、分割给谁;
    5、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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