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了一张借条给别人,没有保证人,没有按手印,有法律权益吗?

2019-05-04 05:1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
    一、意思表示真实、清楚,借款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均可。法律并未要求必须按手印。
    二、规范的书写借条应该做到以下方面:
    1、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
    2、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3、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用途应合法不得是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
    4、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
    5、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备注:借款人是指债务人也就是需要借钱的人,贷款人指债权人即提供借款借钱给别人的人。如果双方需约定事项较多,可在书写借条同时,签订借款合同,进行详细约定。以上是借条需要按手印吗的回答。
  • 按手印虽然有效,但如果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需要鉴定n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n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
  • 借贷关系,原则上,借条是最有力的证据。但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条是假的,是在被欺诈或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法庭将不予支持。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2、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用房产抵押的借条有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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