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一直没有来和业主签订物业合同已超过二年诉讼时效物主可以据付吗

2019-05-04 05:2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确实超过诉讼时效,债权就面临无法实现的可能,但也不是肯定不能要回。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是从应该还款或付款时起算。另外,也要考虑时效中断或中止等法定情形。有些债务表面上看超过2年,但不代表超过诉讼时效,最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借款或其他债务未明确偿还及履行时间的,时效从催要后才开始起算。比如一笔借款,未约定还款时间,时效并不是从借款时起算,而是从出借人开始催要后才开始起算。
    2、催要或主动还款行为,可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起算。如果在时效未到前,债权人有催要行为或者债务人有偿还部分债务的行为,可引起时效中断,其法律后果是催要或偿还后,时效重新开始计算。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得如果主张时效中断,而债务人不承认,得债权人举证。实践中,很多口头催要或承诺,最终可能会面临无法举证,如果不能形成书面文件,要考虑及时起诉。当然,如果时效确实已经超过,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也不代表绝对不能追回债务。比如: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能主动偿还债务也是可以的。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承诺可继续偿还债务的,时效也可以重新计算。再比如:一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债权人也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在法院审理期间,如果债务人没有以时效超过为由提出抗辩,法院在判决时就不能以时效超过为由不支持这项债务,也就是仍存在胜诉的可能性。??
  • 签订涉外合同所遵守的原则:
    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一点同国内的合同是相同的。
    三、适用国际惯例的原则
    适用国际惯例是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趋势。当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惯例有: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法协会制订的《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500号文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外,还有一些通过标准合同所形成的行业惯例和长期流行于某些行业中的惯例。
  • 物业公司必须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不需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
    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
    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
  • 小区未与物业公司签合同,是很容易引发纠纷的,当业主因此和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如强收物业费,服务质量很差等,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小区业主通过业委会限期物业公司搬走,没有业委会的尽早成立,又或者向居委会、工商局等单位部门投诉处理。在必要时,业主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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