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给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客人因自己原因在景区发生意外扭伤,保险公司答应赔偿20000医疗费,但是医疗费是28500元,还有从景区包车回医院的3000元,剩下的11000医疗费和游客包车费等费用应该是旅行社承担还是游客自己承担,谁的责任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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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的活动导致的意外伤害属于工伤!
工伤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俗称"三工因素"。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
(二)项规定:"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近,人社部发布了《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其中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当然属于单位组织的活动,旅游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关键点在于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 我们倾向认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与工作原因是否相关应当从:· 活动的目的性· 单位是否鼓励参加· 是否承担费用· 是否利用工作日等因素综合考虑
随着现代管理理念的转变,用人单位组织旅游更多的是出于团队建设的目的。通过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此类活动具有明显的集体属性,应当视作是工作原因的延伸。
当然,如果员工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脱离团队,私自活动期间受伤则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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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
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违反
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行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7、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8、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应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支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应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10、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应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20%的违约金。
旅行社违约的处罚时效:
1、向质监所请求用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
2、受理旅游投诉的决定应在7天内作出答复。
3、被投诉的旅行社在接到质监所的受理决定后,应当在30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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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
医疗事故: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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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赔付范围只要不是住院治疗医保不报销。
医疗保险赔付赔付比例,在医保报销目录内报销比例不少于70%。
保障性保险不存在赔付,医保叫报销。医疗保险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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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