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房东提前让租户搬走在合同期内双方协商了违约金租户已搬走两个月搬走前有一月水电费没有交房东在让租户搬走前并无提及过后两月房东向租户追讨水电管理费联系不上租户这种事如何处理呢

房屋租赁
2023-02-07 16:1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
    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违约,违约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就是你可以让对方搬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违约,违约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就是可以让对方搬家。合同的解除在法律上,有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对方损坏的东西,可以要求其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 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
    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违约,违约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就是你可以让对方搬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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