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车了我家人给能享受低保么

2023-02-07 17: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低保可以买车吗:不可以买车,低保户买车之后就丧失了低保户的条件。买车时候登记身份证。有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最低生活保障: 一是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部门及镇(乡)、街道、居委会提供的就业机会,不自食其力的; 二是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空调、手机、摩托车、高档家电、贵重首饰等),或拥有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或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及其他非基本生活必需的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六倍的; 三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是因法定赡(扶、抚)养人不尽赡(扶、抚)养责任的(虽有法定赡、扶、抚养人但无赡、扶、抚养能力的除外)。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少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一、低保户家庭如何买车
    1、低保名下能不能有车看情况:
    (1)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的,赠予除外,不属于扶贫对象,不能享受低保;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低保户名下可以有车。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都有哪些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法律分析:不能,按规定享受低保期间审核出有车辆的取销低保,所以不能买车。
    1、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时,才可以享受低保。如果家庭能够买车,就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就不可以继续享受低保。
    2、买一辆汽车是需要花费不少钱的,这些钱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没什么,但要是对拿低保的贫困家庭来说是相当多的,如果有能力买得起汽车,那么说明经济收入也是有一定水平的,不可能是在当地的最低收入水平之下,所以,如果发现低保户买车,那么是有可能会取消低保申请的资格的。
    3、当然,这个也不是绝对的,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是什么,每个地区的规定也不一样,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对待。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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