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1、企业集团必须符合国务院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的规定条件,行政公司或兼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集团公司不得设立财务公司;
2、设立财务公司必须具有熟悉金融业务的管理人员。拟任财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中,须有1/3的人曾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
职工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的人数超过职工人数的1/3;
3、拟任财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职。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财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4、财务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