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教学使用侵权问题

著作权
2023-02-07 18:4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以下行为不会构成著作权侵权: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不以营利为目的,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国家机关依照行政、监察、司法程序执行公务等。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条
    下列情形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
    (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监察、司法程序执行公务;
    (四)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五)进行加密研究或者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研究。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 学术侵权本质是侵犯著作权,界定学术侵权就是界定著作权侵权,常见侵犯著作权情形如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