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23岁,现在已经有一个一岁半的女宝宝,然后现在又怀二胎快五个月了,我婆家和老公不好,经常闹矛盾,我想离婚,只要两个孩子,其他什么都不要!但是我现在没有工作,如果离婚孩子会全部给我吗?我老公家房子是租的,他也没有稳定工作,如果是离婚,孩子会不会判给我?还有一个是,我是云南远嫁福建,户口已经迁到福建了,如果离婚应该做哪些准备才能把户口迁回去?还是说不迁户口也可以?因为担心以后宝宝打疫苗或者上学那阵会很麻烦,所以才想问问!希望能帮帮我解答!谢谢了!

离婚
2019-05-04 06:5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的义务,就算不想要也没有办法避免,我们每一位都是因为自己父母的抚养而长大的,这不是自己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义务,只有自己调整生活观念才能解决。法院判决一般会根据以下状况来,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回原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 关于抚养权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