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个工程是我的介绍人,我把这个工程转给一个朋友去投资,还有日常管理,人员录用和材料购买啥的。甲方拨款先是播到我这儿然后我在播到我朋友那儿,用于工地日常开销。我给他把所有的工程款全给他了,但是他说没有全部到他账上。而且还说由于我没有把工程款及时的全部的转到他账上,造成工地滞后,窝工,亏损严重。我是不是有责任

拖欠工程款
2023-02-07 21:51: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老板可能会因为不堪打扰,然后就会把工程款还上。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如果考虑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4、除了以上几种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提供担保冻结施工方的财产,以免对方公司转移财产。
    5、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如果施工方在社会的知名度较高或者忌惮舆论压力,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催收工程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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