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需提供的资料

股权转让
2023-02-08 00:4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提交原其他股东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资格证复印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权必须报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五)股权转让协议;
    (六)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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