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妻子,是精神,2级残疾证,刚办下来。有补贴吗

工伤索赔
2023-02-08 01: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二级精神残疾的补助资金是每人每年800元。残疾人二级,属重度残疾,申请低保评估家庭收入时按无劳动能力认定。是否能申办下低保,低保救助金额的多少,主要看家庭收入情况,然后才是残疾等级有上浮。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过公示、初审、复审、审批等相关环节后,方可领取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即每年1月和7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表格,办理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手续。
    法律依据:《残疾人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各种渠道给予补助和救济,国家和社会对五劳动能力的、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规定供养、救济。
  • 法律分析:二级精神残疾的补助资金是每人每年800元。残疾人二级,属重度残疾,申请低保评估家庭收入时按无劳动能力认定。是否能申办下低保,低保救助金额的多少,主要看家庭收入情况,然后才是残疾等级有上浮。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过公示、初审、复审、审批等相关环节后,方可领取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即每年1月和7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表格,办理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 法律分析:二级精神残疾的补助资金是每人每年800元。残疾人二级,属重度残疾,申请低保评估家庭收入时按无劳动能力认定。是否能申办下低保,低保救助金额的多少,主要看家庭收入情况,然后才是残疾等级有上浮。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过公示、初审、复审、审批等相关环节后,方可领取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即每年1月和7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表格,办理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