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以下主要义务:
1、一般应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2、若当事人因违约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五十五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八百五十六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