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与轿车相撞,我是逆行的,判同等责任,我现不能上班了,问一下怎么赔偿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2-08 05: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按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赔偿。分别是:
    1、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除了误工费,交通事故赔偿还有哪些项目呢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用具费;
    9、精神抚慰金等;
    造成死亡的,还有:
    10、死亡补偿费;
    11、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同等责任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下:
    1、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给受害人;
    2、对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赔偿;
    3、对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评价工资计算;
    4、侵害别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后误工费能否赔偿,要看受害者是否遭受人身损害。具体是: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遭受了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需要赔偿误工费;
    2、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包含什么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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