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农村妇女我有两个孩子,大女儿上初三小儿子XX学四年,为了孩子,为了帮他减轻负担我打工挣钱,我在医院当护工,因为交通不方便,我只能上夜班,从我上夜班开始,他就婚内出轨,出轨我娘家的一个妹妹两年整,请问这种情况,我想提出离婚,我能有什么权益受到保护?

离婚
2019-05-04 07:5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双方可以先就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但是如果双反没有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但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没有说明出轨一方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有什么劣势,更多的是考虑对于孩子成长更为有利或者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 婚内出轨,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出轨”,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 :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通奸的法律后果 :我国现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并未将通奸列入,也就是无过错方针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 : 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 : 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说,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外,还存在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的可能性。
    3、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则构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的,同样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 :构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 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并不能构成过错方,除非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同居才构成过错方。婚姻法并没有说对出轨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还是以均分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因此对于混次男方或者女方重婚的情况,通常可以人定为其存在过错,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