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找别人借钱,用我的名义借的,但是这个钱我与他和借款人两个都没有转账记录,借款方再去起诉的话,我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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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钱,如果转账记录能充分地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则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的;如果转账记录的
证据还不够充分的,则债权人需要依法收集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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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欠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
债权人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债务人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在对方无法举证证明双方之前存在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凭转账记录是可以要回借款的。
单凭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还需要有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借贷关系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因此应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仅凭借转账记录是很难要回欠款的,债权人应当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证明债务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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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但是只有一个记录很难取得胜诉,还需要其他证明提供来加以佐证。
转账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取决于具体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证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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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