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租赁合同
2023-02-08 10: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承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实现;
    2、发包人未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3、发包人不履行协助承包人的义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仍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承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实现;
    2、发包人未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3、发包人不履行协助承包人的义务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