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委托律师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
2、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中国费不低于20000元;
3、法律文书: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
合同或者在委托
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