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不是劳务外包。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一种行为;劳务外包是指用工单位将除需要由自行组织的劳动者来完成一些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工作交给那些专业的机构、组织完成的一种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