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证时间是当天时间吗?

2023-02-08 14:3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是。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法律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行政拘留从当天算起,过晚上十二点算一天。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一天,下午五点进去,那么过了十二点就可以释放。
    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二十四小时算一天。例如:某人被刑事拘留一天,下午六点宣布,那么到第二天下午六点释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法律分析:拘留从拘留通知书中的拘留时间开始起算,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内执行拘留程序,一般最长不超过37天,否则就需要将案件转入审查起诉阶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拘留时间应当从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关押时开始计算。行政拘留时间最长是十五日,合并拘留最长不会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的时间会根据行为情节的轻重来确定不同的时间长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