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办暂住证非要上门核实吗?

2023-02-08 15:3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居住证会有人上门核实。
    没有实际居住,居住证不会给办理。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为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
    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居住证制度将替代暂住证。申领人在申领居住证之前,需先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 办居住证派出所不需要上门核实。
    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法律分析: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