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8 15:4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依法成立即合法。劳动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是可以的。经双方依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而双方依法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盖章的,该协议成立生效,但双方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行为,一般是合法的。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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