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重庆农村的,在生育第一胎时没有结婚证,也没办理准生证,上户口时按照相关政策交了罚款,现在有结婚证了,要生二胎需要去办理准生证吗

2019-05-04 09:2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符合当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同时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取得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生二胎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具备两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生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具体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直接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
  • 收养非婚女子生下胎办理准生证: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 没有准生证,生小孩; 违法生育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违法行为被查出时的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按3倍至5倍征收;
    (二)违法生育二个子女的,按5倍至7倍征收;
    (三)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按7倍至9倍征收;
    (四)违法生育第四个子女以上(含第四个)的,按上述标准计征倍数类推。
    违法收养子女、婚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对双方当事人按上述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二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数,城区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法定的统计数据为征收基数,县(含县级市)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法定的统计数据为征收基数。
    当事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应当结合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情节和实际收入水平确定征收基数,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计征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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