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孩子父母没有结婚证,母亲走了,父亲也下落不明,孩子的户口能落在爷爷奶奶户口本上吗?

2023-02-08 18:2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户口能否落在爷爷户口上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在爷爷处,孩子的户口可以上到爷爷处;
    2、如果父母的户口都不在爷爷处,则孩子的户口不能上到爷爷处,只能随父亲孩子母亲入户。
    需要知道的是,就目前来讲,新生儿落户可以选择跟随父母或者父亲,不能落到爷爷奶奶名下。
    父母准备为小孩上户口,要准备好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孩子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拟落户的派出所办理手续。
    由此可知,爷爷奶奶并不能决定孩子落户的这件事情,而且,法律上孩子整个成长的过程其实跟爷爷奶奶都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孩子上户口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孩子上户口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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