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十年被辞退三年后,又被通知回原单位上班六年,算连续工龄吗

2023-02-08 19: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注意事项有:连续工龄的计算如果职工中间有辞职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如果有更换单位的,连续工龄应当合并计算。法律依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工龄计算,仍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国发〔198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即: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原劳动部劳办发〔1995〕104号文件对企业“除名”及“自动离职”人员工龄问题作出的规定,只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宜参照执行。
  • 认定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注意事项有:连续工龄的计算如果职工中间有辞职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如果有更换单位的,连续工龄应当合并计算。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法律依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工龄计算,仍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国发〔198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即: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原劳动部劳办发〔1995〕104号文件对企业“除名”及“自动离职”人员工龄问题作出的规定,只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宜参照执行。
  • 认定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注意事项: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又考、聘用到本单位工作的工龄可认定为连续工龄;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辞职和辞退后又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辞职和辞退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其他。法律依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职工辞职和辞退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